按照《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幼教集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集团努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集团相关信息,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集团教职工密切相关的信息、文件等内容,以保障教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17-2018学年,集团网站主页共发布信息27条,其中集团聚焦11条,通知、公示公告16条。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集团以各种有效方式和渠道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布。主要包含以下信息:基本情况,集团重大活动,附属各幼儿园教学情况,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评优评奖等。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集团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有:通过集团网站向社会公众和全体教职员工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召开中层会议、座谈会等,及时公开有关信息;通过印发文件、抄告单、张贴公告等形式面向集团全体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对象

集团能够按照信息的涉密程度确定信息公开范围与对象,做到重要公示类信息向社会公开,部分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在集团内部公开,努力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充分保障了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和举报情况

2017-2018学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举措

目前,集团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推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改进等。下一步集团将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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