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幼教集团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幼儿园: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集团总体工作安排,寒假从202121日开始,至2021228日结束31日正式开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最新形势,根据上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做好集团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寒假期间要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家长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流动,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域旅行;严格校门管控,按非必要不进校的原则,严禁未经批准的校外人员进校,继续实行测温+亮码+身份核实的访客登记和健康监测制度;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校内非必要的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一律不组织,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家长寒假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重点人员管理,从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重点人员按要求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严格做好师生健康监测,进一步落实教职员工、家长战疫通平台每日健康打卡机制,特别是寒假期间离开居住地的,须在平台上真实、及时填报;严格加强舆情研判和应对,强化网络管理,教育教职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社区防控。要加强春季开学工作筹划,提前备齐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确保各类防疫设备运行良好。

二、用心务实做好走访慰问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倾听意见建议。扎实细致开展好走访慰问、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特别是要关心困难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等群体。

三、科学谋划抓好重点工作推进。要结合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也是集团十四五开局起步、巡视整改提升、推动改革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这一重要时间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创优争A”重点工作,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和今年事业发展目标,以重要窗口标准谋划实施改革发展的有效工作举措,全力为特色鲜明的高品质幼儿园建设交出硬核高分报表。

四、精心安排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组织好期末工作,安排好下学期教育教学任务。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统筹做好新学期教育教学科研谋划。

五、从严从紧抓好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省委36条办法,在春节、寒假期间持续做好纠正四风工作,狠抓各项要求落实,确保春节、寒假期间风清气正。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

六、扎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坚守安全红线,狠抓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各园在放假前及下学期开学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出行、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拥挤踩踏、防火防盗防骗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工作。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应对准备。

七、认真做好值班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园长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园长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假期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园区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增强底线意识,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请各幼儿园在2021127日前寒假值班安排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集团办公室。

浙师大幼教集团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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