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幼教集团关于特级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第13批特级教师评定工作开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请各部门、幼儿园及时传达本通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名的老师于2022年5月27日中午12点前向集团办公室报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三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