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财综字[2010]39号、省直房发[2003]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度的住房补贴工作开始启动。

本次办理补贴的范围:

1.因故未办理住房补贴的离退休教职工、在职教职工(不含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或读研的教职工);

2.在办理过住房补贴后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补贴的教职工(不含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或读研的教职工);

3.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或读研且本人或配偶已享受过实物分房的教职工。

请上述实物分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基建后勤科钱丹老师。申请表请按须知(见附件)要求填写。

面积标准:一般教职工、初级职称:70平方米;科级、中级职称:80平方米;处级、副高职称:90平方米;厅级、正高职称:120平方米。

温馨提示:请各位教职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此件只用于住房货币补贴办理”

 

 

 

 

附:1.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doc

    2.教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填表说明.doc

    3.批建份额证明.doc

杭州校区办基建后勤科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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