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幼儿园严格抓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幼儿园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幼儿园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因麻痹大意、管理不善、职责不清等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切实加强幼儿园治安防范工作措施。各幼儿园要严格抓好门卫管理和幼儿园巡查,加强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幼儿上下学时段园门口的安全管理,严防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幼儿园周边治安防控,积极推进警校联动机制建设,着力提高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建立安全检查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幼儿园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工作,对幼儿园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如果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集团办公室上报信息。发生涉及师幼安全和幼儿园稳定的重大情况请同时口头报告集团领导。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二○一十一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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