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幼儿园: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幼教集团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日期安排如下:
1.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2.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日、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一)补休。
3.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9日(星期四、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10日(星期五)调休。6月1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12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6月10日(星期五)的课。
请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放假之前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工作。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