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各部门:
根据集团总体工作安排,决定于2017年1月23日幼儿离园,2017年2月13日幼儿入园。届时,请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教职工的返园准备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期末、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各幼儿园、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落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风清气正。
二、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幼儿园、各部门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在寒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安全和法制教育,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应急制度。各幼儿园、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假期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值班人员须始终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事项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