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集团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1. 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4月3日的课。4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2.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一、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3. 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5月29日(星期一)的课。5月28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29日(星期一)调休。5月30日(星期二、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请各幼儿园、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浙师大幼教集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