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部门:根据学校和集团总体工作安排,今年寒假集团放假时间为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3日结束,3月4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请各幼儿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好寒假有关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期末、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省委“36条办法”、浙纪〔2017〕87号、浙教纪〔2017〕22号等文件规定,严禁各类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做到令行禁止、风清气正。二、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在寒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安全和法制教育,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三、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应急制度。要严格执行假期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园区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值班人员须始终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事项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各幼儿园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集团办公室。特此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18年1月1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