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我集团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时间
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按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上班上课。
二、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幼儿园安排好相关工作,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放假前加强对师幼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工作。
1.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继续强化每日在“战疫通”平台进行健康打卡、进出校门测体温等管控措施,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做好人员教育管理。倡议师幼尽量减少外出,原则上不离开浙江省域;确有原因需离开浙江省域的,幼儿家长向班主任报备,教职员工向所在部门、园区负责人报备。进一步加强防疫和安全教育,特别要提醒师幼外出期间、往返途中注意旅途安全和疫情防控。
3.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假期应急值班值守,各部门、园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值班轮休,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浙师大幼教集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