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集团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1.清明节:4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2.劳动节:5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25日(星期日)、5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按54日(星期二)、55日(星期三)上班上课。

 3.端午节:6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请各部门、幼儿园根据通知要求,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本单位工作,放假之前加强对教职工、家长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浙师大幼儿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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