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教集团选派赴澳交流教师的通知

各幼儿园、部门:

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集团范围内公开推荐1名教师参加“内地优秀教师赴澳门交流计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集团课程,平时表现优秀;

3、在集团工作年限不少于六年;

4、具有学士学位(不可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替代)

5、特别优秀的教职工或因工作需要,可破格推荐。

二、选拔工作程序

1.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2.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

3.资格审查。集团对报名人员和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拟聘任人选。集团党政班子将综合报名情况,讨论确定拟聘任人选。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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