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集团关于2021年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集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幼儿、教职员工从7月12日(星期一)开始放假。暂定于8月25-27日开展教师培训,幼儿9月1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二、暑期轮休安排
(一)各部门、幼儿园值班轮休。值班轮休期间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各部门、幼儿园负责人暑期要保持通讯畅通。
(二)各部门、幼儿园于7月6日前将值班轮休安排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集团办公室。
三、暑期工作要求
(一)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目前国外尤其东南亚国家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内中高风险区依然存在,省内发生多起境外输入病例。全体教职工、家长要把常态化防控措施融入日常生活,务必注重自我保护,尽量不到人员集聚或密闭的公共场所。园区内继续实施校园半封闭管理,师生员工进园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无特殊情况不邀请园外人员来园,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必须主动报告并按防疫要求隔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制度措施,严把关口,有事快报,坚决防止发生校内聚集性传播。要自觉遵纪守法,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和幼儿园、部门要有力有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实践要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把好事实事落实到师生的心坎上;召开严肃认真、形式多样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党史学习体会,力求党史教育走深、走心、走实,见实效。
(三)稳步推进落实重点工作。各部门、幼儿园负责人、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保持良好状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同时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暑期及下学期工作作出安排。
(四)有序开展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暑期班教育教学、零星维修、职称评聘、档案整理、财务报销等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切实做好园区安全稳定工作。暑期继续做好园区内疫情防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防台、防汛、抗旱等工作,做好园区内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与管控工作,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浙师大幼教集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