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关于
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幼儿园、各部门 :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清明节 4月 3日至 5日 放假调休,共 3天,4月 2日(星期六) 按 4月 4日(星期一) 上班上课。
请各幼儿园、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工作,从严从紧做好防控工作,放假之前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值守。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属地和幼儿园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战疫通”每日健康打卡,非必要不离开校区所在地的市区,确需离开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原则上不前往外省以及近期有核酸阳性人员的省内县(市、区) ,原则上不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