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人事处近期对职称申报材料及职称评审系统中的填报内容进行了审核,现将材料补充和公示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1.论文发表时间、项目立项时间、成果获奖时间等,必须为任现职以后的,任现职前的成果不予采用。

      2.课题项目中,部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其厅级(及以下)课题,必须要结题后才能填写到系统中,没有结题的相关课题将不予采用。

      3.承担国培、省培等培训任务,统一填写到教学业绩下的空格处。填写到社会服务业绩栏目的,人事处已进行了修改。

      4.成果在表格中的位置填写错误的,如相关栏目有空位,审核人员会将该成果移入正确位置。如相关栏目已经填满,则该成果将不予保留。

      5.同一业绩材料,重复填写的,重复的内容将只保留一处。

      二、个人材料补充清单

      点击以下链接:http://rsc.zjnu.edu.cn/downloads/clqd.mht

      三、材料公示期间工作安排

      1.申报人员对照上述第一部分所述的问题以及《个人材料补充清单》,登陆职称评审系统,核对修改后的申报内容。《个人材料补充清单》中所述补充材料,须在12月4日下午17点前交至人事处师资办(行政北楼216)。之后,对于证明材料不全的内容,职称评审系统中将不予保留。

      2.12月1日至12月9日,人事处开放职称评审系统公示专用帐号(“用户组”选择“校评委”,公示帐号:gs,密码:gs683926),进行全校公示.公示结束后,职称申报内容不得进行修改或变动。职称评审系统链接:http://10.1.131.100:8082/zcps2/login.aspx

      3.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联系师资办唐艳玲老师和杨东老师(电话:82283951、82283926;电子邮箱:szb@zjnu.cn),或到办公室当面咨询。

幼教集团

2014年12月2日

版权所有 ©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25号 (邮编:310012)
浙ICP备09023860 网站后台由信息办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