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我集团与杭州凤凰金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开办“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凤凰宝贝分园”。因双方第一合作期(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内,金瑞公司一直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故我集团未与金瑞公司续签第二期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关系已终止。
现特向社会各方郑重声明:
一、自2017年1月始,金瑞公司与我集团不再具有合作关系,凤凰宝贝幼儿园的一切经营行为均与我集团无关。
二、金瑞公司不得再使用与我方相关的名称和标识,不得再以“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附属幼儿园”或“浙师大幼教集团”的名义开展宣传、招生、招聘教职员工等活动。
三、我方已于2017年3月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方正当权益。金瑞公司如再有以我方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等,我方将依法追究金瑞公司的侵权责任。
特此声明!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