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造就新时代党员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经集团领导小组评议,决定推选胡瑛老师参加第十二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基本情况作如下公示:
姓名 | 胡瑛 | 性别 | 女 | 民族 | 汉 | 出生 年月 | 1971.1 |
参加工作 年月 | 1990年7月 | 教龄 | 28 | 班主任年限 | 15 |
工作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国际部 | 是否农村 | 否 |
职称及聘任时间 | 中学高级 2005年12月 | 行政职务及聘任时间 | 园长 2006年 |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 幼儿园 全科 | 申报学段及学科 | 幼儿园 全科 |
最高 荣誉称号 | 浙江省优秀教师 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 | 学历/学位 | 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 |
支教或农村任教年限 | | 手机号码 | 13336049506 |
单位类别 |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教研机构 □电教机构 □青少年宫 □其他 |
是否 民办学校 | □是 √否 | 是否延迟退休 | □是 √否 |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 | 2013年合格、2014年合格、2015年称职、 2016年称职、2017年称职 |
若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8日)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反应,联系电话:81952129.
幼教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