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部门:
根据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办发【2019】4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经集团领导小组评议,决定推选胡瑛老师参加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情况作如下公示:
姓名 | 胡瑛 | 性别 | 女 | 民族 | 汉 | 出生 年月 | 1971.01 |
参加工作 年月 | 1990.07 | 教龄 | 28 | 班主任年限 | 15 |
工作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 是否农村 | 否 |
现聘职称及聘任时间 | 高级教师 2005.12 | 现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 园长 2006.09 |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 学前教育 幼教全科 | 申报学段及学科 | 学前教育 幼教全科 |
最高 荣誉称号 | 浙江省特级教师 浙江省优秀教师暨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 | 学历/学位 | 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 |
支教或农村任教年限 | 四川省青川县 (2013.07) | 2014-2018年考核结果 | 3优秀2称职 |
单位类别 |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 □教研机构 □电教机构 □青少年宫 □其他 |
是否 民办学校 | 否 | 是否 延迟退休 | 否 | 是否 破格申报 | 否 |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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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5日)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反映,联系电话:81952129。
幼教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