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幼教集团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幼儿园:

根据集团、幼儿园总体工作安排,今年幼儿寒假从202423日开始,至2024225日结束,226日正式开学入园;教职工24日开始放假,223日正式上班。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坚守安全红线,狠抓校园安全责任落实,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校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出行、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防火防盗防骗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工作。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应对准备。

二、认真谋划重点工作。在系统总结2023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科学谋划2024年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前策划和落实新学期开学工作,各部门、园区认真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和后勤保障准备工作,确保园区设施设备安全,美化园区班级环境,创新“开学第一天”活动,有序启动新学期各项工作。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36条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禁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

四、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教职工出境需提前登录系统完成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假期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不作为、懒作为。增强底线意识,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请各幼儿园将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于2024126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集团办公室邮箱:107457000@qq.com


浙江师范大学幼儿教育集团

2024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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